AQSIQ证书延期材料单进口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注册证书续延申请资料单
(一)注册登记申请书(系统网络申报后打印),需要客户提供电子监管系统的密码,如无法提供,请提前说明,我们将协助申请。
(二)经公证的税务登记文件,有商业登记文件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商业登记文件;
注:国家质检总局认可国外供货商所在国的外交部门、官方的公证部门或中国驻当地大使馆对申请进口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的商业登记文件或税务登记文件进行公证的文件。文件需体现公司的法人名称、地址等信息,否则无效。
香港地区应根据《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69号)的规定办理相关公证。
废物原料供货商出具以下几种文件的原件,则无需提供上述机构的公证文件:
日本各地方法务局出具的商业登记簿誊本;
荷兰商会(KAMER VAN KOOPHANDEL)出具的纸质版本的商务注册文件;
澳大利亚ASIC(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出具的商业登记文件(需有ASIC 官员手签名)。
(三)标明尺寸的固定办公场所平面图,有加工场地的,提供加工场地平面图,
(四)能全面展现办公及加工场地实景的视频文件或者6 张以上照片;
注:照片需体现公司外部名称、地址信息,如门牌号、标牌等,以及办公室内部各个部门,与申请书部门一致。主要加工环节照片需要体现加工环节、主要设备及流程。
(五)原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六)按照已注册登记废物原料种类提交各年度的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证书(CCIC 证书)或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通关单复印件(AQSIQ证书上所有种类的各年度至少1份,如无法提供请说明原因)。